1997年1月,香港回归前半年,因我当时在一家香港公司驻京办事处工作,因此我有机会到香港一游。
那时的香港,炒楼花正热,我的香港同事刚在比较偏远的新界供了一套50平米左右的两室一厅新房(总价约120万港币),仅付了10%首付。我在他家住过一晚,在二十几楼,房子虽小,但装修不错,晚上通过电视看视频点播,感觉很先进,很新鲜。
我的香港老板是兄弟俩,住在一栋三层联排别墅里,前面小院停车,后院虽没有游泳池,但也有一个养金鱼的鱼池,鱼池旁摆张桌子几条椅子,颇有"小桥流水人家"的意境。雇了菲佣,生活还算富足。在他的别墅里,我也住过一晚。
白天去海洋公园,维多利亚港闲逛,晚上逛车河,登太平山顶,坐气垫翼飞船去澳门葡京赌场玩没有技术含量的赌大小……吃过快餐(类似于现在的盖饭,25-30港币一份),餐馆里或路边稍大点的摊位点几个象样点的菜,4个人1000多港币分分钟就花出去了,而那时我在国内的工资大概吃不了三顿大餐……
然而,后来的结局却都很不妙:
大老板文化程度不高,但聪明勤劳肯吃苦胆子大,这为他挖下了第一桶金。但是,只停留在转口贸易这个角色上,在内地愈发开放贸易、信息获取愈发容易、市场愈发透明的转变下,没有技术附加值的贸易是做不长久的,两年后我离开了这家公司,听说兄弟俩后来把那栋分期付款的别墅卖掉后分家了……
我的香港同事后来也离开了这家公司并自己租了写字楼做起了老板,然而生意并未做大,但自信心过于膨胀:买了私家车又租了个停车费贵得吓人的车位,每月两万多元的办公室房租也渐渐吃力,加上金融风暴后楼价暴跌,他的那套小房子无力续供(或许还炒了别处的楼花),被银行收回,直接一步变成"负翁"……
而对于900兄,却也是一个悲剧:我与后来当老板的香港同事有过生意上的合作,然而2000年,当这个香港同事已穷途末路、意欲做一笔生意翻身时,手头的本金已不够,于是我同意把在他帐上属于我的40万港币利润借给他用,然而,这一次他翻船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手机从此销号了,办公室欠租封了,人也跑路了,从此我再也没有这个人的消息!虽然到今天我都不认为他是有意要呑掉这笔钱,而是让一个"负翁"谈还钱又从何谈起?恐怕他连自己的生活都难以为继吧,何况还养着两个孩子?男人个个能有史玉柱那样的担当吗?
尽管发生了这么多事,我仍然对香港颇有好感,那是我成长中的难得经历和宝贵财富,钱失去了,可以再挣嘛!另一方面,我以前所接触到的香港人至少都是很认同中国为一家人的,看到最近的港独废青闹事真是触目惊心,把一个好生生的东方明珠弄得乌烟瘴气!
投资也是投国运,当下,把自己的身家投在上市公司里,也间接相当于把自己放在国家这列高速向前的列车上!我认为,热爱自己的祖国,为五星红旗而骄傲,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应该自信和坚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