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看发生过的一般及以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事故调查组在总结性的建议或意见中无一例外的提出加强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可见驾驶员的教育培训问题已经得到运输安全管理领域各级领导和专家的广泛关注。
那么运输企业在教育培训中应选择什么样的方式呢?笔者在安全标准化评审,为企业提供合规性服务过程中总结了“三式”:碎片式、关联式、互动式,希望能为企业进行驾驶员教育培训时提供帮助。
在教育培训的内容上要少而精,像一片白云或枫叶,吸引驾驶员的眼球,充分调动驾驶员对教育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内容少易入眼,内容精易入心,在潜移默化中达到预期效果。

注重方式选择 实现职业驾驶员教育培训最佳效果
比如选择一个案例作为教育培训内容,通常我们主要编辑事故发生的经过和主要原因也就够了,如山区道路行驶事故案例:2019年9月22日,湖南湘潭交通事故致10死16伤,事故原因驾驶牌号为湘A20816自卸低速货车严重超载,车辆经过急转弯长下坡路段时突然刹车失灵所致,这也是驾驶员看事故案例时的主要关注点。
关联主要解决内容丰富性、多样性和延展性。
上述事故案例,关联山区道路风险辩识和防御性驾驶,山区道路依山而建、盘山绕行,且又路窄、弯多且急、坡长且陡等特点,还时常有泥石流和山体滑坡险象发生。除了道路条件的不安全因素外,驾驶员视距不足及上坡因车速慢而车间距小、下坡因车速快而难以操控,可能引发车辆追尾、失控、坠崖等事故。
该事故还关联控制事故发生的手段-山区道路行车防御性驾驶:控制车速、谨慎驾驶和转弯、注意制动器和发动机降温等(详见附件1);关联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车辆超限超载严重破坏了公路基础设施、制动距离加长、增加驾驶员心理负担和思想压力、超限超载后的车辆无法达到正常速度行驶直接影响道路的畅通等(详见附件2);关联超限超载行为违反的相应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等(详见附件3)。
企业编辑人员教育培训时把这些安全知识关联起来,就会使驾驶员在接受关联信息过程中,形成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安全知识板块,增强依法依规驾驶车辆的主动性、自觉性,降低事故发生频率,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比如用QQ群把教育培训内容发下去,驾驶员接到信息后做出回应,企业发布信息人员把每次发布信息做个截图,附在企业教育培训记录的后面,并做一个签到表,驾驶员回到企业在签到表上签字,归档备查。
以上附件根据需要既可单独使用,也可组合使用。当然,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服务范围大小不同,企业在选择教育培训方式也会有各自的选择,但无论选择什么样的方式,都要注重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这样,才能使驾驶员的不安全行为逐渐得以克服,从而在与车辆的良性互动中安全行车。
山区道路行车防御性驾驶的方法
1、控制车速。在坡道上行驶,由于车辆重力的作用,使驾驶操作的难度加大,必须控制好车速和选择合适的档位。在上坡时,应该在上坡前,根据坡度的大小选择好档位,尽量避免中途换挡,档位选择不当,车辆中途容易熄火;在下坡时,由于车辆的惯性作用,即使不踩加速踏板,车速也会越来越快,利用行车控制器、缓速器、排气辅助制动及发动机制动控制车速,禁止空档滑行和关闭发动机行驶。
2、谨慎驾驶。跟车时,适当加大与前车的纵向安全距离。会车时,应主动减速、选择安全地段会车或停车,尽量靠右侧行驶,避免刮碰事故。超车时,要选择宽敞地段,提前开启左转向灯、鸣喇叭,确认前车让超后,再安全通过,严禁强行超车及在有禁止超车标志或不具备超车条件的路段超车。
3、注意制动器降温。下长坡时,车速会因为惯性而越来越快,应先制动减速再减档,以发动机制动为主、行车控制器为辅。禁止长时间连续使用行车制动器控制车速,否则,制动器会因为过热而失效。如果制动器温度过高,应及时停车自然降温,但不要进入冷水池强制降温。
4、注意发动机降温。重载车辆上坡行驶时,要根据路况和坡度及时减档,使车辆保持足够的驱动力。爬长坡时,要注意冷却液温度,出现冷却液温度过高、发动机动力不足等情况,应立即选择安全的区域停车降温。
5、谨慎转弯。通过弯道时,要提前注意观察、降低车速,按照“减速、鸣号、靠右行”的原则谨慎驾驶。注意:避免在转弯时换档,确保双手有效地控制方向盘;有条件时尽量让靠山体一侧的车辆行驶;通过窄弯道有困难时,可在车下安排专人指挥。
6、停车时加措施。停车时,选择宽阔、平坦的路段停驶。在车辆停稳后,迅速拉紧驻车制动器操纵杆,挂好档位(上坡挂低速档、下坡挂倒档),再放松制动踏板。如果需要长时间停车,要在前后轮前方塞上三角木或石块,防止溜车。
超限超载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
1、车辆超限超载严重破坏了公路基础设施。由于超限超载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载荷,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使用年限大大缩短。
2、车辆超限超载,质量增大而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增大。如果严重超载,则会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引起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另外,超载还会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导致事故。
3、驾驶人驾驶超限超载的车辆,往往会增加心理负担和思想压力,容易出现操作错误,影响行车安全,造成交通事故。
4、由于超限超载后的车辆无法达到正常速度行驶,长时间占用车道,直接影响道路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