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不太老:更新您的认识误区

就比较明显的认识误区,简单说几句。既然简单,一定不够严谨,不过相信大家会明白并补充滴。

1,财政转移支付和老百姓并没有关系,至少没有直接关系。财政转移支付是为了政府收支平衡,维持政府运转,不是分给百姓,也根本不能直接分给任何个人。事实上富裕地区的政府也经常转移支付。

2,转移来转移去,有时候是中国黑腾线(见图)以东人口众多、经济发达,而以西幅员辽阔、资源丰富、但是经济不发达决定的。上海的很多煤气来自新疆(西气东输),武汉的很多电力来自宁夏(西电东输),中国建筑物里面的一半石膏来自宁夏,这些转移也要看到。要想中国维持统一和稳定,这两种转移就都要明白。不能只看到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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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可支配收入的使用,不应受到任何绑架,应该自由。如果你今天说在一个财政有转移支付的地方,百姓不可以捐款盖清真寺,那么,你明天就可以说他不应该买大黄靴。事实上我认为,即便那里政府公务员的工资靠转移支付发给,这些公务员拿到工资后也有权买大黄靴。当然,政府不应该买。

4,同样的钱,你一定认为买大黄靴比捐给清真寺高尚,我没有意见,那是你的自由。可是,如果有人就觉得捐给清真寺才好,那是他的自由,你也无权干涉。精神和物质,哪个需求高尚,应允许见仁见智。贫困地区的人可以用自己的可支配收入买一本诗歌集,买一双大黄靴,也可以为安静阅读古兰经的地方捐款。你今天反对这个选择,明天就可以反对那个。所以不应该。

5,韦州清真寺的建设没有违法,勒令拆除的行政命令被撤销了就是明证。当然可能有一定违规,此前已经为此缴纳了罚款,一件事情不能罚两次。所以,不拆才是对的。清真寺的捐款人齐心维护自己的权益,天经地义。他们也是中国公民,他们为维护自己的权利作出的努力,应该得到支持。下一次假如无理拆你家的时候,我也会支持你对自己权利的争取。

6,就我个人观点来说,在一个穆斯林居民达到90%+的城镇,建设一个大家喜爱的清真寺,比建设搞不懂干嘛用的其他“政绩工程”好的多。每天认真地向上帝(穆斯林叫真主)自省几次,我认为不是坏事。

7,中国很大,一个县的情况就可能大不同。比如同心县,韦州镇是最远的,当地人其实一直坚持自己是吴忠人。韦州镇上的人均年收入万元,在同心算很好的了。他们在复建清真寺前就建设了多所学校,这些学校在同心名闻遐迩,因为就业率很高。当然,以阿拉伯语职业技能为主。你要认为阿拉伯语根本就不应该在中国存在,算我没说。总之,搞清楚具体情况,很重要。道听途说要不得。

原文作者:不太老 https://weibo.com/5781008098/Gv74BdW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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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行应用 天行应用 4

      确实是刷新了三观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