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支敦士登,安道尔、摩纳哥,及开曼群岛、百慕大、巴哈马等都曾是全球富豪的避税天堂。(图为列支敦士登)
近日, 中国媒体纷纷报导了包括中国在内的百余个国家地区的税务部门本月开始互换跨境账户信息的消息。加之上周中国刚通过的新个税法中增加了反避税条款,显示中国将进一步加强对海外逃避税的打击,据称已经造成高净值人群的“恐慌”。

避税天堂 开曼群岛地图
据媒体报导,9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与多个国家或地区税务主管当局进行了第一次交换信息。
这种信息交换也叫“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为打击海外账户避税问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 在2014年的G20峰会上,正式发布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协议,叫做共同申报准则(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简称CRS。
简而言之,就是各国政府相互通报对方公民在自己国家财产信息的标准,以共同打击纳税人利用跨国信息不透明进行逃税漏税及洗钱等行为。
据中国证券报的报导,全球已有超过100个国家承诺实施最迟在2018年9月实现CRS下第一次金融账户信息交换。OECD公布数据显示,中国目前已经与超过60个国家和地区在MCAA下“配对”成功,信息自动交换关系正式被“激活”。60多个国家中,不乏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这样的“避税天堂”。
专家表示,对于高净值的“富人”而言,如果信息不正确披露或没有披露,不但资产会被冻结,也将面临税务机关的罚款、诉讼,涉及欺诈、造假、逃税的甚至将负刑事责任。
报导称,CRS涉及交换的信息包括:
海外机构账户: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特定的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
资产信息:存款账户、托管账户、现金值保险合约、年金合约、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券收益。
账户内容:账户及账户余额、姓名及出生日期、税收居住地、年度付至或计入该账户总额。
会影响哪些人?
据看看新闻网的报导,受CRS影响的有六大群体,包括已经移民的群体,在境外有金融资产的群体,设立海外家族信托的群体,国际贸易企业主,用海外壳公司进行投资理财的群体,在境外配置大额保单的群体。
财经评论表示,CRS针对在海外拥有金融资产的一些高净值人群,这类资产包括保险、股权,存款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实施CRS后,将以“税收居民”身份而非国籍信息来判定进行信息交换。举例来说,李先生是加拿大国籍,但是长居中国,并且在中国工作,那么李先生就是中国的税收居民,在境外的金融账户信息需要交换给中国税务局。
根据中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中国的个人税务居民分为两类:一类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但不包括虽具有中国国籍,却并未在中国大陆定居,而是侨居海外的华侨和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同胞。
另一类是在中国境内居住,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天,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天的外国人、海外侨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中国国际税务研究院人员称,这两类税务居民在中国的金融账户信息不会被交换至其他CRS参与国或地区,但是其在境外的金融账户信息需要交换给中国税务局。
但如果在美国已经拿到绿卡,CRS即与其无关,因美国没有加入CRS。但这也并不意味着美国排斥这种账户信息的交换,因美国早有自己的“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FATCA主要采用双边信息交换机制,这意味着,美国可以随时与其它国家“一对一”签署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