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羲定律是什么?黄宗羲规律的普遍意义

黄宗羲定律是什么?所谓黄宗羲定律,是由秦晖先生依据黄宗羲的观点而总结出来的某种历史规律:历史上的税费改革不止一次,但每次税费改革后,由于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局限性,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又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明清思想家黄宗羲称之为"积累莫返之害"。

黄宗羲定律,由清华大学秦晖总结并命名,指一种根据历史得来的经济学、政治学现象:中国历史上,历代王朝为减轻、规范农民的赋税而推出的合并赋税类新政策,仅在初期起一定作用,随后便无法抑止层出不绝的新税;而后代王朝,往往在前代的基础上合并赋税,导致不同名目的赋税被反复叠加征收,最终变本加厉地加重农民负担。明清之际的思想家黄宗羲在其《明夷待访录·田制》将此称之为“积累莫返之害”。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明朝万历年间张居正所施行的一条鞭法:将农民上缴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折成银两,并明令不得增加其他名目的赋税。但到了明朝后期,朝廷仍然征收其他赋税,如为了应付满族卫所首领的零星动乱、以及后来的建州左卫都指挥使努尔哈赤的大规模叛乱而开征的辽饷等,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客观上激化了农民起义。

中国总理温家宝在曾在第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上使用过该名词,而使其声名大噪。

黄宗羲定律是什么?黄宗羲规律的普遍意义

黄宗羲定律的普遍意义:黄宗羲定律是对中国历史上农民税费负担发展运行规律的观察和描述。站在中国历史的角度来看,黄宗羲定律是影响朝代更替和历史走向的基础性规律。殊不知,黄宗羲定律在现代很多场合下都能够看到,尤其是在微观经济层面。比如,企业给职工的一些福利,开始或许名目单一,经过一段时间后,名目逐渐增多,遇到改革时期,必定会有调整,所有名目统一于一个名下,额度微增或者不增,改革实施一定时期后,职工增加福利的需要逐步增加,要么调整既有名目的额度,要么新增名目,或者两者并行。运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什么变化,比如外部要求增加某项福利,则必然新增名目。新的改革实施相对较长一段时间后,福利名目会达到一定数量,后面再有改革,一定会将相关名目进行整合和统一,此时福利的总额度也比上一轮改革时有显著增加。这就是在企业内部的一个黄宗羲定律循环。孩子学业减负也遵循着类似的规律。


其实,黄宗羲定律体现的是发展带来的需求和供给之间的矛盾,秦晖所谓的社会政治环境的局限性是对发展的另一种描述(局限性在于没有认识到发展的趋势)。随着社会或企业的发展,总有新的需求出现,具体表现在统治者的穷奢极欲达到新阶段或者企业职工需要达到新水平,或者是有突发的外部因素,比如社会层面的辽饷、企业层面的计划生育补贴,这些新增的需求必须以一定的形式满足。也就引发了各种名目的税费或福利。

社会是发展的,需求是膨胀的,只有增加了税费或福利,才能获得以前相对应水平的满足感,这才是黄宗羲定律背后的本质原因。银本位货币的情况下,由于货币供应量较少,呈紧缩趋势,此时的农民压力会更大,被剥削的感觉更强。


这个问题其实蛮有意思的,可惜下面只有两个回答。那我也说一下自己的观点吧。黄宗羲定律谈的主要是赋税问题,说起来很复杂,但核心的观点就一个:税越改革越多。出现这样的情况,实际上并不难理解。

仔细回想一下,历史上一切税制改革的出发点只有两个:要么是国家能收上来的税越来越少了,比如唐朝因为土地兼并导致流民大量初显,原来的以土地为依据的税收政策失效,政府收入急剧减少,所以就改成了“两税法”;要么是国家的钱不够用了,比如二杆子康熙宣称“永不加赋”,但这国家的官僚机构和各项事务还是要发展的啊,所以各种火耗就出现了,后来雍正耗羡归公,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一次税制改革。总结起来说,所有的税制改革,唯一的目的就是多收钱。既然如此,那么羊毛出在羊身上,无论如何改革最终只能让老百姓买单。税收越来越高,也就成了正常现象。

下面来看看历史人物,黄宗羲(1610.9.24-1695.8.12),汉族,浙江绍兴府余姚县人。

发表评论,文明发言,遵守法律法规一律通过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