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免费,大年初二跑了一趟连霍高速去郑州,双向八车道本应该跑的不要太爽,而且连霍高速郑州段作为一条从来都不会堵车的高速公路,这次跑的是非常窝心,高速公路免费之后各路牛鬼蛇神大神司机全部出面,高速直接变道的已经见怪不怪,应急车道上厕所的、停车拍照的,甚至还有在右侧车道领下来换轮胎的。
当然这些都可以忍,最不能忍的就是在最左侧超车道上跑80km/h占着车道的。
连霍高速郑州段除了应急车道外一共有四条车道,最右侧基本上是大车专属,左侧两车道基本上都可供快速行车,超车过程一般在这两个超车道上完成,但这次上高速,左侧两个车道都由两台车以“缓慢”的车速占据。
想要超车必须便道右侧超车,以120km/h高速公路允许最快时速完成超车,与大车并行甚至穿插之间非常危险,但如果不超车完毕,长时间被80km/h的前车占道,不仅仅耽误时间而且又被后车快速追尾的风险。
超车道顾名思义是超车用道,虽然大多数驾驶员不会特意在超车道上完成超车动作,但大多数在最左侧行驶的车辆车速都不会低于110km/h,一部分经验不足新手司机或者开车不用心司机长时间占用超车道,到底会不会被罚?
答案是等待摄像头的裁定非常困难,至少到现在没有听说谁因为在超车道上跑80km/h被处罚,因为严格意义上来说高速公路控制最低车速为60km/h,虽然超车道也有车速规定,但大多数摄像头不会抓拍,尤其是连霍高速郑州段这段路上,相比较而言80km/h算是规定范围之内,但只是没有行使在普通车道上。
那么追尾了80km/h时速的超车道车辆,应该怎么划分责任?
合理的答案应该是“高速公路上发生追尾事故,如果没有随意变道的情况,就是后面追尾车辆的全责。”后车因为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导致追尾,而前车严格意义上来说符合高速公路速度规定,当然考虑到超车道未实现超车动作,长时间占用超车道引起的事故,交警也会酌情划分责任,当然后车还是要负主要责任,根本依据还是没有保持安全车距。